在黨的二十大開幕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立足于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時代高點,總結回顧了過去十年來黨同人民艱苦奮斗、頑強斗爭的偉大歷程,對未來如何繼續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建設、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行了展望,為教育事業發展和教育法治建設指明了前進的道路。具體來看,包含了以下幾點內容:
第一,為新時代的教育工作確立了工作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要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加快建設教育強國”,為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體系指明方向。報告還提出“要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發展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這些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是新時代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應當切實貫徹到教育現代化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的全過程、全領域。
第二,堅持教育為黨和國家服務的理念。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著力造就拔尖創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高等教育是培育拔尖人才的重要教育階段,承擔著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重要功能,其發展方向同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緊密相連。總書記的上述要求為高等教育的法治化發展確立了方向:一是高等教育履行好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的使命,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因此應進一步通過立法明確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原則;二是建設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是大學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因此應健全教師的培養制度,為人才培育打牢基礎。
第三,為教育立法提供了強勁動力。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這為推進教育法典編纂提供了強勁動力。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教育法的調整領域不斷拓寬,教育法治體系持續優化。2020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重要講話中明確提出,要適時推動條件成熟立法領域的法典編纂工作。教育法法典化作為推進教育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應當予以充分重視。當前,我國正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背景下,教育法治建設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為指導思想,加快推進教育法法典化進程,努力開創依法治教新局面。
第四,為教育法治建設奠定了整體基調。
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提到,“我們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要求教育法治的建設必須要立足我國實際,凸顯中國教育實踐特色,探索出適合自己的教育法治建設道路。報告中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必須“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這要求教育法治的建設過程中,也應當以受教育權的實現和保障為核心,保障教育資源的投入,促進教育公平的實現,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法治體系。
第五,為未來中國教育事業的發展確立了根本價值指向。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大報告中指出,經過持續的努力,我國已經“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教育體系”,該體系與社會保障體系、醫療衛生體系一起,使“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教育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人的全面發展,推進中國教育事業發展,就是要通過教育切實增強中國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十大報告對于中國教育體系建設的價值追求與教育的最終目的完全契合。這種契合為中國未來教育體系的繼續完善奠定了扎實的理論與價值基礎。
第六,為未來中國教育體系的完善與教育法治化進程指明了方向。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我們要堅持教育優先發展、科技自立自強、人才引領驅動,加快建設教育強國、科技強國、人才強國,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我們應當深入領會總書記指示的精神,將教育與科技,教育和人才培養,教育與社會發展以及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相結合,這種結合對于職業教育法、家庭教育法、民辦教育法等教育法制的進一步發展以及教育法典的完善都有著極為重要的指導意義,對于教育法治的進步,及相關領域的解放思想,力求創新,都深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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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任海濤(上海市法學會法學翻譯研究會理事、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來源丨上觀新聞
題圖來源丨新華社
編輯丨趙一航
編審丨戴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