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需要活躍的科技創新主體、豐富的創新要素、優越的創新生態環境、健全的創新體制機制,需要作為核心治理主體的政府不斷變革、不斷完善、不斷發展,將“能夠創新”“為了創新”“治理創新”作為重要向度,為各類創新人才勇于探索、善于原創與敢于突破給予關鍵支持、奠定重要基礎。
能夠創新
創新型政府建設源于人、始于人、系于人。人的知識、能力、態度、行為、服務等質量水平的高低,是創新型政府建設的內在基礎。
要超越那些一味追求標準程序、追求低風險、避免試驗試錯的偏好,樹立鼓勵創新、支持創新、激勵創新的偏好,允許試驗、允許探索、寬容失敗。
要把培植創新基因放在突出位置,讓擁抱新思想、新理念、新觀點成為創新型政府建設的自覺追求。
“能夠創新”的政府,需要善于“無中生有、從無到有”,具備適應發展、破舊立新的能力。在此基礎上,打造支持跨部門、跨領域甚至跨國之間合作的組織結構,推動知識、信息、數據、經驗與創新活動的有效互通互補。
為了創新
要聚焦創新,圍繞科學家、工程師、企業家、投資家、專業服務人才、技能人才等一系列創新主體展開,圍繞影響未來、決定未來的戰略領域和優勢領域等展開,圍繞創新生態成長發展加以展開。
要支持創新,運用政策、項目、資金、載體平臺等一系列制度安排、政策工具,讓市場和企業在競爭性領域、新興領域發揮主導作用,真正實現科學家敢干、資本敢投、企業敢闖、政府敢支持。
要服務創新,聚焦滿足創新者需求、降低創新者成本、提升創新者績效、提高創新者滿意度、增強創新者獲得感,以創新發展水平有沒有提高、創新者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標準。
治理創新
第一,提升戰略能力。
要洞悉科技創新發展動態、預見科技創新發展未來、把握創新發展戰略方向、確定創新發展的道路、明確創新發展戰略目標,以戰略引領創新發展。
第二,提升干事能力。
要在若干重大創新領域組建一批國家實驗室,發揮骨干引領作用,聚焦重大戰略需求,強化科技創新的集聚放大效應與示范帶動作用。
第三,提升配置能力。
要更廣泛地籌集、更公平地分配、更有效地使用創新資源,強化創新資源分配的透明性、效率性,盡可能多地產生創新效果、創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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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汪懌(上海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華東師范大學人才發展研究院副院長)
來源丨解放日報
編輯丨趙一航
編審丨戴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