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總結學校安全工作先進經驗、加強學校安全工作隊伍建設,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據《華東師范大學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辦法》(附件1),現開展2024年度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評選范圍
1.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與學校簽訂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書的實體部、院、系、所、直屬機構等二級單位以及
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機
關職能部門;或者由二級單位推選的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
2.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與學校簽訂安全生產工作承諾書的二級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負責人;與學校簽訂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書的學校專、兼職安全員;其他有突出表現的安全生產工作人員。
二、評選條件
(一)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領導班子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黨政聯席會議題,每學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不少于1次,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2.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隊伍完備,安全工作臺賬齊整。
3.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底數清、情況明、措施實,整改工作得力,本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4.申報院系主動組織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文化氛圍濃厚,組織學生參加年度上海市大學生安全教育標準化考試通過率達到 90%以上。
5.積極創新安全監督檢查,深入開展安全預防預警,認真推進安全風險評估,扎實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成效顯著。
6.安全緊急信息報送、安全生產工作信息反饋及時準確,無遲報、漏報、瞞報現象。
(二)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擁有較高的政治意識和業務能力,為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骨干。
2.積極學習國家、上海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主動落實學校安全生產工作規章制度,按要求參加安全管理隊伍教育培訓活動。
3.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協助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落實、檢查和考核工作。
4.立足本職,開拓創新,在推動本單位獲得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實驗室管理先進集體、防汛防臺先進集體等涉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集體榮譽中發揮重要作用。
三、評選流程
1.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由各二級單位根據評選條件,自愿申報;如有下屬單位申請,須有二級單位推薦,并加蓋二級單位公章。
2.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由各單位根據評選條件推薦,每單位原則上限1名。
3.擬申報的單位和個人,分別填報《華東師范大學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申報表》(附件 2)《華東師范大學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申報表》(附件 3)。
4.根據各單位推薦情況,學校安全生產工作委員會秘書處組織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范圍大的參評單位或個人。
5.評審小組經審核討論投票產生的評審結果,報學校安全生產工作委員會審定,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示后,正式發文形成最終獲獎名單,在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進行表彰。
四、材料提交
擬申報的單位和個人請于12月12日(周四)前將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版申報材料提交至安委會秘書辦(閔行校區保衛處217室,梁老師;普陀校區保衛處202室,陸老師),同時將電子版申報材料以 “單位+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申報”為主題發送至安委會秘書辦郵箱。
郵 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梁老師
電 話:54342675
學校安全生產工作委員會秘書辦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