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了表彰先進,加強科研管理隊伍建設,推進我校科研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根據《華東師范大學科研管理優秀服務獎評選辦法》(華師人文社科〔2021〕11號),現開展2023年度“優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與“優秀科研管理集體”評選,具體評選辦法如下:
一、申報對象
1.優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申報對象為實體科研單位、省部級及以上科研基地和校級科研管理部門在崗科研管理人員(包含從事倫理管理工作人員)。
2.優秀科研管理集體申報對象為實體科研單位、省部級及以上科研基地。
二、評選規則
科研管理優秀服務獎每年評選一次,評出優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和優秀科研管理集體合計不超過15個。獲獎者將獲頒榮譽證書和獎金。已獲獎的先進工作者或集體需至少間隔一年方可再次參與評選。
三、評選條件
(一)優秀科研管理工作者
1.師德師風優秀。政治立場堅定,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端正,品行優良,能自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本職工作,積極參加科研管理學習和培訓活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和服務意識。
2.工作成效顯著。積極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圓滿完成各項科研組織任務,善于總結經驗并不斷提升業務能力和理論素養;注重改革創新,提出并實施優化有組織科研的建議和舉措,工作成效獲得學校和學院認可。
已承擔科研管理相關工作兩年及以上,在崗期間未發生師德師風問題或管理事故。
(二)優秀科研管理集體
1.科研組織力強。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正確的科研工作方向,高度重視科研管理,能科學規劃、系統謀劃、有力部署、積極開展本單位科研管理工作;服務大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科研政策、科研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科研管理措施得力,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科研工作運行狀況良好。
2.工作成效顯著。勇于開拓,銳意進取,積極進行科研管理研究與改革,在創新科研體制機制方面取得顯著成果;成績突出,近兩年部門科研業績在學校名列前茅,在參與和推進學校科研工作中心任務和貫徹落實上級各項工作中成效顯著。
近兩年未發生科研管理事故及學術不端事件。
四、申報和評選辦法
1.優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交《華東師范大學優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申報表》(附件1)及相關支撐材料;申請人所在單位對材料進行審核,經集體討論確定人選后,將推薦人選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主管科研管理部門。推薦人數超過1名時,須進行排序。
2.優秀科研管理集體申請單位向主管科研管理部門提交《華東師范大學優秀科研管理集體申報表》(附件2)及相關支撐材料。
3.申報日期:2024年7月9-15日。
4.申報方式:請學院將簽字蓋章后的申請材料及相關資料掃描件打包為一個文件夾,以“單位+姓名+申報優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或者“單位+聯系人姓名+申報優秀科研管理集體”為郵件主題發送至科研管理部門郵箱,并將原件提交至科研管理部門。
科研管理部門將按照《華東師范大學科研管理優秀服務獎評選辦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評選并將評選結果報學校表彰獎勵委員會審定及公示后,由學校發文形成最終獲獎名單。
五、評選工作聯系人
科技處:
張明艷,kjc@admin.ecnu.edu.cn
54836199,閔行校區辦公樓1107室
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院:
沈怡廷,[email protected]
62233448,普陀校區辦公樓1107室
54345126,閔行校區辦公樓1209室
附件1:2023年度“華東師范大學優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申報表
附件2:2023年度“華東師范大學優秀科研管理集體”申報表
科技處
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院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