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全面掌握全國高等學校實驗室建設、實驗隊伍、實驗教學及儀器設備等方面的狀況和發展,根據上海市教委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報送2020-2021學年高等學校實驗室信息統計數據的通知》(教高廳函[2022]17號)的要求,請各單位認真完成實驗室信息數據報送工作,相關報送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報內容
1.實驗室相關信息填報(實驗室名單見附件一)
統計時段: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填報路徑:登錄“設備與實驗室管理平臺”,點擊“實驗室管理”依次填報各自部門下的“實驗室卡片、實驗項目、實驗室工作人員、實驗室基本情況”等相關信息。
聯系人:王真真/18217166089/54345245/[email protected]
注意:
⑴ 各實驗室管理員或實驗室主任如有變更,請盡快與裝備處聯系更正,以免影響報送系統中上報權限的分配。
⑵ 部分單位由于機構調整,所屬實驗室還未及時進行機構代碼更新,今年暫時還在原單位部門代碼下填報相關數據。明年將按照最新要求上報,沒有正式登記的實驗室將取消報送資格,同時可能會影響該實驗室人員經費項目等申報。
⑶ 如有新增或者撤銷實驗室的情況,請盡快聯系裝備處調整相關信息。
2.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信息數據填報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清單見附件二)
統計時段: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填報路徑:登錄“設備與實驗室管理平臺”,點擊“大儀管理”中的“數據上報”—“教育部數據上報”—“上報數據填寫”—選擇儀器“編輯”,填報自己名下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使用效益等相關信息。
聯系人:洪家祺/15026797920/54836195/[email protected]
注意:
⑴ 如有設備需變更上報數據填寫人,請單位管理員盡快與裝備處聯系調整相關信息。
⑵ 上報數據填寫顯示的是往年已填報過的設備信息。如附件二中的儀器未顯示(例如:新購置的儀器),點擊“新增”—“選擇主機”后,填報相關使用效益等信息。
二、填報要求
1.各類數據填報要求請遵照基表一 ~ 七的填寫要求(見附件三);
2.各學院應高度重視實驗室數據統計和采集工作,認真填報,加強數據審核,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三、填報時間
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
附件一:實驗室信息上報名單
附件二:2021-2022年度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清單
附件三: 各類數據填報要求(基表一~基表七)
實驗室與裝備處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