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上海市教委1月13日疫情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及學校防控相關工作部署,除根據2022年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提示(實安辦〔2022〕1號)做好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外,還應重點關注以下工作: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
1. 檢查實驗室是否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顯位置,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及維護。嚴禁阻礙消防通道。
2. 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與高溫熱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
3. 不得違規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以免超出用電負荷。禁止亂接亂拉電線,電源開關周圍不得堆放物品。高溫、加熱設備做到人走電斷。
二、實驗室生物安全
1. 對生物類實驗室定期展開檢查、自查,做到有效監控,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并處理解決。
2. 嚴格遵守相關生物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對開展生物實驗學生的生物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
3. 生物類實驗室廢棄物應用專用容器收集,高溫高壓滅菌后再處理。生物實驗中使用的手套等物品應統一收集和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4. 加強對實驗室,特別是對病毒相關實驗的管理,確保生物安全。
實驗室與裝備處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