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上海市教衛工作黨委、市教委、市教育發展基金會有關通知要求,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精神,著力培養和造就一批黨建工作、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干人才,不斷提高黨建、宣傳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科學化水平,并形成一批高質量的研究成果,現就做好2020年度“陽光計劃”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陽光計劃”項目概況
“陽光計劃”項目分為黨建工作類、黨風廉政(含政風行風)建設類、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思想政治理論課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等五大類。每個項目資助經費人民幣3萬元。項目完成期限一般為18個月。
二、項目申報人基本條件
(一)黨建工作類
1.本市教育系統從事黨建工作的在編在崗干部(以一線為主)。
2.具備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從事相關工作滿三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黨建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黨建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本單位重點培養對象。
(二)黨風廉政建設類
1.市教衛工作黨委系統從事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的在編在崗干部。
2.具備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從事相關工作滿三年以上。
3.在理論研究、工作實績等方面成果較為突出,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已作為本單位重點培養對象。
(三)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
1.本市高等學校從事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決策咨詢研究工作的在編在崗干部、教師。
2.具備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從事相關工作滿三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宣傳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本單位重點培養對象。
(四)思想政治理論課類
1.本市高等學校在編在崗思想政治理論課專任教師。
2.具備博士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滿三年,年齡在40周歲以下。
3.具有良好的教學科研能力及發展潛力,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本單位重點培養對象。
(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
1.全市高等學校在編在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師,包括專職輔導員、院(系)分管及從事學生工作的黨政干部和共青團干部。
2.具備博士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0周歲以下,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滿四年。
3.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論研究、工作實績等方面成果較為突出,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已作為本單位重點培養對象。
三、項目選題相關要求
1.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圍繞本領域中心工作,體現出中國特色、時代特征和創新意識。
2.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發展導向,立足上海高等教育事業發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論與現實問題。
3.注重項目研究成果的形成和轉化,并體現出一定的針對性、有效性和決策參考價值。
4.項目選題的相關材料均需如實填報,并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一題多報等學術不端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陽光計劃”項目三年申報資格。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實行限額申報,學校每類限報一人。已入選過“陽光學者”的不能再申報。
2.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2021年1月1日,即:40周歲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報者。
3.堅持“事前公告,事后公示”原則,通過自愿報名、與民主推薦相結合,公開遴選、擇優選拔,最后學校統一報送。
4.項目《申報書》一式7份,其電子版可從“上海教育”網站(www.shmec.gov.cn)下載。也可在本通知后面的附件中直接下載。
5.市教衛工作黨委、市教委和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將組織專家評審,首輪篩選采用書面評審方式進行,對入圍候選人再采用會議評審方式,屆時項目申請者本人需到場進行陳述和答辯,不參加答辯者將視為自動棄權。(具體評審和答辯日期將另行通知)
五、申報時間及途徑
“陽光計劃”實行按類申報,黨建工作類向學校黨委組織部申報(聯系人:童愈亮、仝夏蕾62232253,郵箱:[email protected]);黨風廉政建設類向紀委辦公室申報(聯系人:王山玲、張博雅54344651、62232205,郵箱:[email protected]);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和思想政治理論課類向黨委宣傳部申報(聯系人:董盈盈、孫都62232226,郵箱:[email protected]);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向學生工作部申報(聯系人:楊艷紅、唐婧琦62232432、54344702,郵箱:[email protected])。
請各單位根據相關要求組織推薦相關人員積極申報,填妥“陽光計劃”項目申報書,于3月1日(星期一)前將電子版發送至相應部門的指定郵箱,紙質版申報書一式7份報送相應部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陽光計劃”項目申報書.doc
黨委宣傳部
黨委組織部
紀委辦公室
學生工作部
2021年2月5日